4. 原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房产,但经双方协商后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,需办理相应的加名手续;
(2)若协商不成,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,这意味着分割并非一定是平均分配。
共同财产,指的是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,可以是物质、资金或抽象财产。在分配财产时,需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度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